江西一服装厂老板欠着员工20万血汗钱就跑了!结果……

更新于 2017-07-13 16:15 1489人阅读 0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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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人员

楼主 2017-07-13 16:14

江西赣州于都县某服饰有限公司员工投诉该公司未按时支付87名员工的工资,共计194169.01元,而老板已经不知去向且无法联系。经调查并积极固定证据后,于都警方对老板董某网上追逃。



2017年6月26日,于都警方在河南省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抓获,连夜驱车2500余公里将其带回于都看守所羁押。经讯问,董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于都警方在做了大量工作后,终于如数追回所拖欠的工资及部分员工误工补助共20余万元。


终于领到血汗钱了!


7月7日,所拖欠的工资及误工补助共计20余万元已全部支付给87名工人,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有所得,天经地义。付出了劳动,挥洒了汗水,却拿不到报酬,实在说不过去,希望各位老板多站在员工角度考虑,不要为一己私利而与法律作斗争;而作为公司员工,也要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入职时谁都不可能料到有一天老板会跑路,但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了,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工维权方法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纠正;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